日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该防治法明确了进口固体废物至我国,或经由我国转移危险废物的,将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,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,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、处置,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。此外,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,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,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将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对此,已有船公司发布公告,明确不向中国运输这类货物。赫伯罗特此前发布公告称,将于2020年9月1日(货物到达日期),停止接收固体废物货物进入中国,适用于所有固体废物货物,如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化学品等。
赫伯罗特公告
据了解,20世纪80年代以来,为缓解原料不足,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,并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体系。2017年7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要求全面禁止“洋垃圾”入境。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今年1-5月,立案侦办的走私固体废物刑事案件共81起。